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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青岛市南区仁和会计培训 时间:2018/9/16 14:51:57
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,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,不能清偿到期债务,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。破产清算就是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,由清算组接管公司,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、评估和处理、分配,以终止其经营活动,并依法取消法人资格的行为。
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,原经营期间用的损益类科目,如主营业务收入、主营业务成本、营业外收支等都不用了,固定资产处置也不再通过因定资产清理科目了,其他资产负债类科目与经营期间一样。损益类增设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科目。下面就和青岛市南区仁和会计培训学校的小编带你们详细了解一下。
1.清算费用: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。
“清算费用”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;清算结束时,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,本账户无余额。
2.清算损益:属损益类账户,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。
“清算损益”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,该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。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,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。清算结束时,该账户无余额。
小编认为企业破产清算是经济运行中不可避免的现象,尽管破产会计的相关规定比较少,还是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中破产清算方面的规范工作,这不仅有利于企业资产的汇集核算,还能保障债权人的自身利益,满足了企业经济活动的安全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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